细思极恐的《犬之力》(含剧透)

《犬之力》(The Power of the Dog)是一部非典型的西部片,它颠覆了你对西部片的所有认知,它没有警长与匪徒,没有开拓者,只是以1925年的美国蒙大拿州为设定,在西部宽广荒凉的背景下深入刻画了人性的黑暗。

随着片头配乐下涌动着的一股不安的暗流,影片从一开始就让你感觉到它隐藏着很多不和谐,比如Phil和George虽说是亲兄弟,我们可以看到George对Phil的冷淡,并有意无意保持距离。而Phil一刻都离不开George,这种依赖似乎不太符合他们的年纪。

接下来女主Rose和她儿子Peter的介入更是在这层关系上加上了激励的矛盾冲突。在影片的进展下,导演(同时也是编剧)Jane Campion慢慢揭开了Phil的面纱,特别是那段让观众们“集体偷窥”Phil洗澡的戏,揭示了他在粗犷暴虐的坚硬外壳下深怕人看透的同性恋性取向和他脆弱而孤独的内心。可是如果你以为这就是影片的大揭示(revelation),那你就错了!在一个隐藏得更深、更加让人细思极恐的秘密之上,一层面纱正在徐徐揭开,那就是Peter本人。

Peter刚亮相的时候,纤细的身材,大大的眼睛,腼腆地笑起来时露出白白的牙齿,看起来就像他捕获的小兔子一样温顺无害。可是渐渐的,观众开始发现他的纤弱的身材后面有着异常坚强的内心力量,和Phil其实是两极的对比。再后来才发现他其实是一位城府极深的冷血凶手:残忍,善于伪装,高情商,将猎物摆布与股掌之间的。可怜的Phil将死之际还丝毫没有察觉,而是念念不忘给他编的牛皮绳。被霸凌者翻身成为了恶魔,霸凌反成为了猎物,多么戏剧性的逆转,多么棒的戏剧张力!

影片大部分的节奏似乎缓慢,但是暗含张力。导演对节奏的掌控和Jonny Greenwood卓越的配乐让观众的神经一直无法完全放松,感觉总有什么地方暗藏着不可告知的邪恶。到影片的最后十分钟你才发现它实际上是一个精巧的谋杀。有了前面慢慢的铺垫,不知不觉地刀已经磨好。既是磨好,斩下的时候就无需再慢了。所以Phil第二天起不了床,George开车送他看医生就直接送到了棺材铺,一个多余的镜头都没有就挂了。十分钟的戏,将一个惊天大逆转扔给了观众,让我们在诧异中慢慢回过神来,开始努力地把前面铺下的线索串起来。

为什么我说这是一部细思极恐的影片呢?刀落下之后才发现之前的很多细节都是铺下的线索,一切都顺理成章了。比如片头的墓碑上显示Peter已故的父亲原是一位医生,他上的学校也是医学院,这些背景都不是随意设定的。安抚了酗酒崩溃后的母亲后,他在自己房间里愤怒地翻阅一本医学书,书上画着似乎是一些传染病的图示。尽管编剧没有交代牛的死因,Peter戴手套解剖死牛时的小心翼翼,还有Phil浸泡牛皮时水中泛起的血色,所有这些细节都已经交代到位,就等着观众自己慢慢反思,细细回味。片尾Peter带着手套将牛皮绳索藏到床铺下的镜头其实有点多余,是编剧生怕反应慢的观众还没明白过来。

编剧在细节中见功力。Phil让Peter成全一只受伤的兔子,Peter很温柔地抚摸那只兔子,然后突然间将它的脖子拧断,瞬间结束了它的性命,当时看到这里还觉得没什么。在片尾编牛皮绳的戏里,Phil已经上钩,谋杀即成事实,Peter则不紧不慢地卷了一只烟,暧昧地献给Phil,和他一人一口地抽。这出暧昧的戏中,外表强悍的Phil其实就是Peter怀中的兔子,而在安抚兔子之后,刀自然就要落下。这两段戏的前后呼应让你对Peter更加地不寒而栗。

从冰山理论看来,编剧省去的部分也是让人想起来便会感到不安。Bronco Henry和Phil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影片没有明说,都是从Phil口中道来,加上关于Henry的汗巾的刻画,其他的就由观众自己去脑补了。

这就是细思极恐的《犬之力》。看完后它不会让你心情愉快,但是确实是部让人难以忘却的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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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的故事

比失去自由更可怕的是失去追求自由的意志。

序:小时候听过金鸟笼的故事,不记得情节,只记得大意了。网络上找不到原作,就自己写了一个。

金丝雀和金鸟笼的故事

金丝雀和燕雀是一对好朋友。它们一起觅食,一起做窝,风里来雨里去,虽然日子艰苦,但是自由自在。金丝雀天生一副好嗓子,悦耳动听,闲暇的时候就唱给燕雀听,燕雀赞不绝口。

一天,国王的手下为国王寻觅善歌的鸣禽,设下了捕鸟的网。金丝雀和燕雀双双被擒。国王的大臣听了听两只鸟儿的鸣唱,把燕雀给放了,却把羽色出众,声音甜美的金丝雀给留下了。他打造了一副黄金的鸟笼,和金丝雀一起献给了国王。

国王见了大喜,让金丝雀献歌,金丝雀又害怕又伤心,根本唱不出来。

大臣把金丝雀带走慢慢调教。金丝雀一开始很不喜欢这个鸟笼子,每天以泪洗面想要逃离王宫。燕雀飞到王宫探望它,金丝雀看到好朋友就更伤心了。燕雀叫它不要放弃,坚持找机会逃跑。

大臣每天来做金丝雀的思想工作。他对金丝雀说:“你别傻了。你看,这黄金打造的房子和你的羽色多相衬啊,你再也不用每天出去觅食,白天风吹日晒,晚上在窝里受冻。还有这谷子都是上等的货色,虫子都给你捉好了。你就给国王唱唱歌,其他都应有竟有,不好吗?”

这一来二往,金丝雀也发现这王宫的待遇太好了,确实比以前成天吃不饱,住不暖的日子比强多了。燕雀再来探望金丝雀的时候,发现金丝雀已经不再着急逃生了。

于是金丝雀答应了大臣的要求,开始替国王唱歌。国王很高兴,封它为皇家御用歌唱家,给金丝雀打造了更大更豪华的鸟笼。

一个下雨天,大臣不小心忘记把鸟笼的门给锁上了,正好赶上燕雀来探望金丝雀。燕雀说:“快!多好的机会,赶紧跟我飞走吧。”金丝雀走到门口,回头望了望金碧辉煌的鸟笼和上等的鸟食,又看了看了浑身被打湿、在风雨中微微发抖的好朋友,它又退回去了,对燕雀说道:“不,我就留在这,这里挺好。”燕雀说:“你疯了?不想自由了?”金丝雀说:“你看,我有这么大这么舒适的房子,要不你来我这住吧。”燕雀着急地说:“你舍不得这金打的房子,你失去将是蓝天!”金丝雀说:“谢谢你的好意,我的主意已定。”它默默地自己把门带上。燕雀一跺脚,非常失望地飞走了。

从此以后金丝雀专心给国王唱歌。大臣写了很多赞颂国王的歌谣,由金丝雀唱来委婉动听。冬去春来,一年复一年。有的时候,金丝雀也会想起以前和好友一起的日子,可是燕雀再也没有回来。

时间久了,金丝雀开始厌烦每天替国王唱颂歌的生活,而越来越想念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以及它的好朋友。一天,它向国王请辞御用歌唱家之职。国王居然恩准了,他说:“朕念你多年劳苦有空,赐你自由,你可以走了。”

金丝雀喜出望外,这么多年它第一次踏出笼子。它走到窗前,扑扇了扑扇翅膀,向着蓝天奋力一纵。它飞起来了有一丈高,可是很快地气力不支地落了下来。它使劲地扑扇着翅膀,每每又到落回地面。几次尝试之后,金丝雀呼哧呼哧直喘气。它明白了,这么多年的圈养,它的翅膀已经退化,它已经失去了飞行的能力。正如燕雀所说,它失去了蓝天!

金丝雀默默地回去见国王,国王说:“朕就知道你会回来的,没事,笼子还是你的。”

金丝雀乖乖地回到它金子打造的笼子里。它抬头望着蓝天,发现天似乎比平时都更高更远,更加地遥不可及…

比失去自由更可怕的是失去追求自由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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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发动机和透明化管理

飞机发动机和透明化管理

看到这个标题,你也许会纳闷,飞机发动机和透明化管理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有何关系?先说一个故事。有一次我出差回来,在回航的航班上等飞机起飞,过了好一阵子也迟迟没有动静。突然机长广播响起:他为起飞的延误向乘客道歉,并告诉我们两个发动机中的一个因为过热而无法启动。当时是夏天,他说室外的高温导致降温缓慢,但是他把飞机调整了一个角度,便于通风冷却。最后他高兴地告诉我们现在飞机终于可以起飞了。

“太好了!”我对自己说,但是却有一丝紧张。机长这个坦诚的公告让我不安了一会。飞机引擎过热?没法启动?听起来很吓人。发动机没事吧?这个情况正常吗?我敢肯定机舱里不只是我一个人在这忐忑不安。最后我决定还是相信机长,他不担心我也不用瞎担心。

透明沟通需要建立在一定背景知识之上。也许对于机长和空乘来说一切都很正常,也许他们经常碰到这种情况,但是对于乘客来说,他们并没有这个经验,所以机长基于好意的透明沟通却让大家担心了。当听众缺乏背景知识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准备好接受透明沟通。他们会自行脑补缺乏的背景知识,添加自己的主观猜测,最后只能引起怀疑和困惑。在我们的工作中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情形发生呢?

现代的企业文化崇尚管理的透明化,相比于那些封闭管理和一言堂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否存在绝对的透明,还是应该根据受众的不同而推行相对的透明,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在这个飞机案例中,也许机长可以选择不透露起飞延误的具体原因。工作中,管理层拥有很多下层职员没有的信息,比如公司战略,人事变动,员工薪酬等。对于这些资讯,是分享还是不分享,和谁分享,分享多少,种种问题的确让人为难。有些经理一味本着透明的原则,有可能会陷入过度的分享。如果你是经理,想一想你的职场生涯中是否曾经因为多说话而后悔过?

笔者是非常支持透明化管理的,为此我可以写一篇长文,但是这篇文章说的是透明化要注意的事项。我觉得一个判断的准则是综合考虑分享的这个信息对于受众是否有好处,以及分享的代价。不要为透明而透明,为分享而分享。

如果决定了要在某件事情上透明化,那么考虑一下受众是否有足够多的上下文来消化你要分享的信息,如果没有的话就做补充。比如那位机长如果能够估计到乘客可能的担忧,他可以加一句:发动机过热很正常,无需担心。事情就解决了。

总之,透明化管理是件好事,但我们要根据受众的身份和他们的所知因人而异地调整我们的沟通方式。

English version: Transparency and Overheated Aircraft Eng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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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的译本比较

面对众多的《乌合之众》译本,到底哪一个版本的翻译最好?本文深度比较《乌合之众》的各大译本(由冯克利、董强、陆泉枝等名家翻译),为读者一解译本选择之困惑。

《乌合之众》的译本比较

如果你在京东上浏览热销榜的话,会注意到有一本书屡屡上榜,经久不衰,而且它的版本有至少三十个。夸张一点说,此书是出版社刷存在感的必备书目。是什么书能让这么多出版社纷纷跟风,生怕掉了队?这就是被誉为群体心理学开山之祖,被法国《世界报》列入“改变世界的二十本书”的《乌合之众》。

1895年第一次出版的《乌合之众》是一部很老的经典著作,作者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至今一百多年经久不衰,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多种版本。正是因为这部畅销书版本众多,使得读者对于译本的选择非常地困惑。在网络上看到不少读者因为选择了拙劣的译本,疑惑不解,结果放弃了学习著作的机会,十分可惜。我这里挑选几部有代表性的译本给大家做一个比较。对于没有时间看全文分析的读者,我直接推荐译林出版社的陈剑的版本

译本的选择

  • 英文译本。在Amazon上我能找到的所有英文译本──包括纸质书、电子书和有声书籍──都是同一个版本《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此书于1896年(也就是原著出版的后一年)由伦敦的T. Fisher Unwin出版社发行,2002年多佛出版社再版发行。作为原作同一时代的产物,这个译本的语言风格陈旧,带着浓浓的历史味。因为不懂法语,我把这部英译本作为比较的一个参考。
  • 冯克利的译本应该是中国当代最早的译本。1999年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了第一版,之后重印了20次,声称销量百万。冯老在百度百科上被誉为国内公认一流水准的翻译家,研究近代思想史。
  • 我挑选的第二个版本是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的赵丽慧的译本。之所以把它拿出来研究是因为它在京东上是大众心理学书籍热卖榜第一名,而且是总销量榜的前一百。我在网络上找不到译者赵丽慧的确凿简历,只在领英上看到一位与她同名的某翻译公司的总监,有十几年的翻译经验,不知是不是本人。
  • 2019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的陆泉枝的译本是我在网络上看到评价最好的版本──译者基于法语原文,借鉴英译本,多方考证而译成。陆泉枝是上海理工大学外语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文学及翻译领域研究,曾获全国多项翻译竞赛大奖。
  • 第四个版本是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译本,由董强翻译。董老师的名头响当当,他是北京大学法语系主任,全国傅雷翻译出版奖组委会主席。相信他的法语功底应该无人可以质疑。
  • 最后一个版本是译林出版社的陈剑的版本,也是翻译自法语原版。陈剑拥有法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当代法国翻译理论、文学翻译批评等。

还有一些版本,比如北京大学出版社的何道宽译本和浙江文艺出版社的胡小跃译本,粗略翻来,感觉也靠谱,因为笔者的精力有限,就不做深度比较了。我从《引言:群体的时代》一章中挑选四个有一定难度的段落一一对比分析如下。

比较一

英译本:On the ruins of so many ideas formerly considered beyond discussion, and to-day decayed or decaying, of so many sources of authority that successive revolutions have destroyed, this power, which alone has arisen in their stead, seems soon destined to absorb the others.

冯:在以往视为当然、如今已经衰落或正在衰落的众多观念的废墟之上,在成功的革命所摧毁的许多权威资源的废墟之上,这股代之而起的唯一力量,看来不久注定会同其它力量结合在一起。

赵:在以前被视为没有讨论余地的许多观念的废墟之上,以及在当今许多连续革命的根源历经沧桑或一度腐烂并已遭到破坏之后,这种力量已成为它们的替代品,而且看起来注定要将它们全部吸收。

陆:在过去人们坚信、如今业已消亡的众多观念废墟上,在诸多被革命相继摧毁的政权残骸上,只有这股力量依然崛起,似乎它不久还将吸纳其他力量。

董:那么多被人认定是真理的理念,如今已经消亡;那么多的权力,已经被相继的革命所摧毀。在这废墟之上,唯有这一种力量矗立起来,而且看来会很快席卷其他种种力量。

陈:众多曾经稳固的观念皆于今日消亡,众多曾经权威的力量接连被革命摧毀,而在它们的废墟之上,唯有群体这股力量正在上升,并且显现出吞噬他者之势。

点评:这个例子凸显了各个译本的不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首先,英译本里的“to-day”一下子就让你感受到了用词的古老。冯译有一个译误:successive revolutions是持续的革命,而不是成功的革命。从这个错误来看冯是以英译本为蓝本的。最后一句的翻译分成两派:到底是吸收其他力量还是和其他力量融合,我觉得应该是前者。赵译里的第一句我觉得译者没读透原句,译句不知所云。董译最为自由,打破了原句式,用了比较工整的并列句,比较口语化。但是我觉得还是陈译在忠实原著和通顺上达到了最好的折衷。第一回合我给的排名是:陈译 > 董译 = 陆译 > 冯译 > 赵译。

比较二

英译本:It is by association that crowds have come to procure ideas with respect to their interests which are very clearly defined if not particularly just, and have arrived at a consciousness of their strength.

冯:正是通过结社,群体掌握了一些同他们的利益相关的观念——即便这些利益并不特别正当,却有着十分明确的界线——并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力量。

赵:通过个体的联合,群体会获得关于他们的信念,而且如果不是特别不公正的话,这些利益的定义就会非常明确,然后群体就会意识到他们的力量。

陆:正是通过结为社团,群体得以形成一些观念,即使不太正确但至少对自身利益态度坚决,并由此意识到了自己的力量。

董:联合使得群体对他们的利益形成了也许并不正确,但却非常明确的想法,让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力量。

陈:群体正是通过结社来形成他们的观念,这些观念即使算不上正确,至少对其利益是坚定捍卫的,并且由此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力量。

点评:细心的读者可以看出,以英译为蓝本的和以法语原版为准的分成了两大阵营:到底是不正当的利益,还是不正确的观念?法语译本非常一致地翻译成不正确的观念。而英译本中定语从句“very clearly defined if not particularly just”紧跟在interests(利益)之后,难怪冯和赵都把“不公正”和“利益”挂钩。我还特意参考了北京大学出版社何道宽的译本,也是如此,估计都是被英译本给带跑了。这个例子显示了法语直译的价值。从通顺程度上评,董译稍稍有点拗口,而赵译的双重否定“如果不是特别不公正的话”更加地让读者头疼。这次的赢家是陈译和陆译。

比较三

英译本:Had they been really touched by grace, a like operation could not have the same influence on minds less concerned with the preoccupations which beset these recent adherents to religion. The masses repudiate to-day the gods which their admonishers repudiated yesterday and helped to destroy. There is no power, Divine or human, that can oblige a stream to flow back to its source.

冯:就算他们真被神宠所打动,此类措施也不会对那些头脑产生同样的影响了,因为他们已不大关心这些最近的宗教皈依者全神贯注的事情。今天的群众抛弃了他们的劝说者昨天已经抛弃并予以毁灭的诸神。没有任何力量,无论是神界的还是人间的,能够迫使河水流回它的源头。

赵:如果他们真的曾被上帝的恩典感动过,类似的做法不可能会对民众产生相同的影响,因为他们并不关心这些新的宗教皈依者所面临的困境。今日的民众否定了他们昨日所想向其告解的神明,而且还为摧毁他们贡献了一己之力。无论是牧师还是普通人,他们都没有力量迫使时光倒转并让人们的思想变回从前。

陆:然而,这些新的皈依者已经忘记,即使上帝的恩惠果真降临他们,也不会对那些不太关注来世的人群产生同样的影响。现今的民众绝不愿供奉那些他们先前业已弃绝并参与破坏的神灵。没有任何神力或人力,可以让河水倒流至源头。

董:可是,这些全新的皈依者忘记了一点:也许神圣的救赎之光的确触及了他们,但是,对于那些对来世毫无期待的灵魂来说,却产生不了同样的力量。今日的群体,不再需要被原先的主人昨日就已否认了的神祇。河流是不会回溯到源头的。

陈:就算神明真的垂爱于他们,也不可能对群体心灵产生影响,因为群众对这些新近伪皈依者所牵肠挂肚的事情根本就不放在心上。伪皈依者们昨日抛弃并毁坏的诸神,如今正被群众所抛弃。无论是神的力量,还是人的力量,都不可能让河水倒流。

点评:此段颇有点晦涩。大家再一次地划分成两个阵营,这次的分歧在于“Had they been really touched by grace”的翻译:到底是被神明打动还是得到神明的垂爱?冯和赵说是前者,而陆、董、陈说是后者。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读上下文。这里的“they”指的是前文中说的新的皈依者,他们之前对教会不屑一顾,结果在日益壮大的群体的力量之前不知所措,只好重新求救于宗教。所以我同意陆、董、陈的翻译:这并不是英文版和法语版的区别,只需要认真读懂上下文。董译中的“不再需要被原先的主人昨日就已否认了的神祇”也太拗口了吧。赵译还有两个小错,就不一一指出了。这次的最佳我会判给陈译,然后是陆译。

比较四

英译本:Replace it by a proportional tax on wages or income of any other kind, to be paid in a lump sum, and were this new imposition theoretically ten times less burdensome than the other, it would give rise to unanimous protest. This arises from the fact that a sum relatively high, which will appear immense, and will in consequence strike the imagination, has been substituted for the unperceived fractions of a farthing. The new tax would only appear light had it been saved farthing by farthing, but this economic proceeding involves an amount of foresight of which the masses are incapable.

冯:用工资或其它一切收入的比例税制代替这种办法,即一次性付出一大笔钱,就算这种新税制在理论上比别的办法带来的负担小十倍,仍会引起无数的抗议。造成这种情况的事实是,一笔数目较多因而显得数量很大从而刺激了人们想象力的钱,已经被感觉不到的零星税金代替了。新税看起来不重,因为它是一点一点支付的。这种经济手段涉及到眼光长远的计算,而这是群众力不能及的。

赵:但是,如果是换成对工资或任何收入征收比例税,而且民众需要为此支付较大金额,那么从理论上来说,即便比其他的征税价格要低十倍,这种新税也会引 起大家的一致抗议。这是因为,较高的税费显然是非常昂贵的,而且因此会打击人们的消费力,因而会被无意中的小额税费所取代。虽然小额税费看起来负担较轻,然而累积起来其金额也是非常可观的,但是这种经济过程会涉及民众所无法做到的对金额的预算。

陆:倘若改为对工资或其他收入按比例征税,并让人一次性支付,即使在理论上仅为前者的十分之一,也会引起所有人的抗议。其实,日常隐形的零星稅金在变成一笔相对较大的税款后,看似数额巨大故而会让人印象十分深刻。要想税金不被察觉,就只能一点点征收。这种经济手段蕴含的深谋远虑,实为群体所力不能及。

董:如果换之以按照薪水或者收入的比例收取的稅而且一次性收取,即便是前面那一种税的十分之一,也会导致全体的抗议。事实上,每天日常消费品的几分几厘是看不见的,而一次性的数目相对会比较大,会令人震惊。只有在每天拿出一分一厘的情况下,才可以不为人所察觉;但是,这样的一种节省手段,意味着需要有一种远见,而群体是根本做不到有此远见的。

陈:但如果改为按工资或者收入的比例来征税,让民众一次性支付,那么,哪怕这种税制从理论上讲比另一种税的负担轻上十倍,也会激起群体的一致抗议。人们每天支付的那一点几乎感觉不到的零星稅金,实际上代替的正是一笔相当高的金额,这笔钱若是要求民众一次性支付,其数目之巨大,定会令人震惊不已,而只有让人每天一分一厘地支付,才感觉不到它的负担。这种经济手段之深谋远虑,是群体所无法企及的。

点评:最后一轮中可以看出冯译的确是按照英文版老老实实翻译过来的。赵译没有翻译出“lump sum”,而且译文中的”因此会打击人们的消费力”也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董译里的最后一句“这样的一种节省手段,意味着需要有一种远见,而群体是根本做不到有此远见的”不符合中文习惯,还是陆译和陈译翻译精准,而且以陆译更为简练。

比较到这里,我本来都已经打烊收工,准备直接推荐陆、陈的译本就好了,但是决定还是为读者们再分析一个例子,在陆译和陈译伯仲之间分一个高下。

比较五

英译本:In this way we shall see what crowds may become, but not what they invariably are. It is only in this advanced phase of organisation that certain new and special characteristics are superposed on the unvarying and dominant character of the race; then takes place that turning already alluded to of all the feelings and thoughts of the collectivity in an identical direction.

陆:我们可以预见群体的最终状态,而非它们随时所处的状态。也只有在组织的高级阶段,在种族不变的主要内核之上才会附加某些全新的专有特征,而群体的全部情感和思想也会趋于同一个方向发展。

陈:这样我们会看到群体可以变成的样子,而不是它一成不变的状态。只有在这个成熟的组织化阶段,一些全新的、特有的特征才会叠合在族群稳固的本质特征之上,而这个集体的所有情感与思想,将会明确地倾向一致的方向。

点评:英译里的“what they invariably are”,我觉得翻译成“他们一直的状态”最贴切。invariably其实就是always的意思,我用谷歌翻译法语原文,也翻译成“一直”。陈译中的”它一成不变的状态”还算讲得过去,但是陆译把它翻译成“它们随时所处的状态”,跑偏了。第二句,陆译中“种族不变的主要内核”,这就不是地道的中文了。最后一个回合,陈剑胜出。

总结

通过五个段落的抽样翻译比较,我们对这五个译本有了相当的了解。总而言之,陆译和陈译相对精确简练,而陈译最为通顺,成为我的首选。冯译作为第一个中译本,有着历史性突破意义,基本上中规中矩,但现在看来翻译得较为生硬。我原先对董译的期望值很高,可以看出他的法语理解是很精确的,但是最后的中文译文读起来却不流利。就像傅雷大师说的,一个成功的翻译家不仅要熟知外文,还要在中文上有很高的造诣。赵译的翻译失误最多,最不通顺,有的时候不知所云,也不知道是怎么上的畅销榜。

后记

在调研《乌合之众》译本的时候,发现不可忽略的一个现象是众多出版社对此著作近乎狂热的追捧。这个现象本身颇有一点书中阐述的群体的无理性的意味,是不是有点讽刺?对此何道宽在他的译后记中也有讨论。我仔细想来,觉得可能是以下几个原因。

  • 第一就是此书的影响和意义实在重大,出版社编撰社科类的系列丛书的时候都必须有它的一席之地,比如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未名社科·大学经典》丛书,或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译文经典》丛书。
  • 其次,此书的历史悠久,版本众多──法语初版,法语再版,英译版等等──而且它的翻译有一定难度,这给了译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机会。难怪你会看到很多译者在译者序里都信誓旦旦地说要给读者一部不一样的,有自己独到见解的译本。
  • 当然,还有一些出版社就完全是跟风,翻译的质量拙劣,造成了读者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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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背上的跳蚤──致叛道者

Outliers,variants,divergents,他们都是龙背上的跳蚤,他们都是叛道者。

(友情提示:本文含有美剧《洛基》、《西部世界》第三季、小说《1984》和电影《飞越疯人院》的剧透。)

有一种人,在英文里被称为outlier、variant或是divergent,他们是那么不合群,那么地与“正统社会”格格不入,离经叛道,反抗专制,却屡屡成为影视小说作品里的主角。我们叫他们什么好呢,不妨称他们为“叛道者”吧。

在漫威今年大热的美剧《洛基》里,时间犯(variant)就是其中的一员。时间变异管理局为了维护“神圣时间线”,所有引起时间线偏离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时间犯──都被从时间线上“删除”。可惜他们抓错了人,洛基不是寻常的时间犯,作为恶作剧之神的他怎么会肯任由时间管理者排布。他表面配合,实际上一心想揭穿这神秘的时间变异管理局的面纱,并推翻他们的统治。最后真相大白,其实背后的大boss是为了避免平行世界大战而创造了时间管理局来维护所谓的“神圣时间线”,似乎也不是坏事,但是这样做的同时也剥夺了人们的自由意志:所有不按他的剧本走的“偏离者”们都会被删除,就像剪辑电影胶带一样,包括那些时间管理局的职员们,其实是被洗掉记忆的时间犯。洛基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叛道者,他从来没有真正向谁俯首过,他我行我素,黑白通吃。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样,他虽然经常栽跟头,但是他总能够顽强的生存下来。对于一个叛道来说,估计没有什么比失去自由意志更可怕的事了,所以他不惜性命的也要和时间管理局斗争到底,所谓“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无独有偶,另外一部美剧《西部世界》的第三季里也有一条时间线,不同的是,这个时间线是人工智能计算好的。未来世界的人工智能已经破解了人类思维的奥秘,可以精确地预算人类的所有行为,整个社会都在它的计算下按部就班地向前推进。但是有一些离群者(outlier)脱离了人工智能的计算,不按照“预定”的人生轨迹行事。人工智能的拥有者塞拉尔为了保护他的神圣时间线,把离群者抓走强制“治疗”,无法“治愈”的离群者就被他们洗去记忆,重新写上虚构的记忆,然后再放回社会,还有的就干脆用冰柜冻起来,从此人间蒸发。剧本里说塞拉尔此举也是为了人类世界的存活,因为人工智能的无数次模拟实验中人类世界终将因为这些离群者而走向毁灭。于是剧作给了大家一个两难处境,世界和平还是自由意志,一小部分的离群者就应该被牺牲吗,个人的生命和自由与人类世界的存亡如何选择呢?离群者们说,去你妈的人工智能,我们不信这个邪,我们的命运我们自己掌握,世界的历史我们自己来写。如果说人工智能连离群者都无法预测,那么它又真的能够预测世界的毁灭吗?塞拉尔的完美蓝图只是一个解,不该是唯一解。它是一个省事的解决方案,由机器完美定义,被个人控制,这是自由意志者所不能接受的。

具有洁癖的绝对权力者不仅对向前的时间线要有铁腕的控制,就连历史时间线也不放过。在经典的反乌托邦小说《1984》中,主角史密斯的工作就是通过修改报刊文章和篡改照片来“更正”历史,以保持与大洋国政策的高度一致性──政府永远是正确的。这是一个虚构的高度极权的社会,政府用系统化的教科书级的铁腕牢牢控制了人民的思想和言论:篡改历史,全民监控,更改语言,煽动对外仇恨。然而富有好奇心的史密斯是一个叛道者,一个具有怀旧情结的人,他好奇历史的真相,想了解过去的真实生活,他不甘做没有思想的人,他尝试开始反思自己,反思社会,甚至试图接触地下反抗组织,最后在友爱部精神和肉体的双折磨下他的意志被彻底击溃。小说的结尾是绝望的,残酷的,同时又令人深思。

《1984》让我想起一部著名的老电影《飞越疯人院》,那里也有一个叛道者。电影的英文原名是《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来自一首童谣,说的是一只鹅飞到了布谷鸟的窝。这个布谷鸟的窝指的就是那家疯人院,而这只鹅就是男主角麦克墨菲。在他到来前,精神病院虽然沉闷无聊,只要你听话,遵循护士长瑞秋的意志和定下的规则,那就什么事也没有,表面上一切太平,井井有条。但是这种秩序是对人性和自由意志的剥夺,每个人都要被迫融入这个秩序,不想发言也得发言,不想听背景音乐也得听,所有的一切都是护士长说了算。麦克墨菲是对旧的秩序的挑战者,他很快就发现了护士长瑞秋对精神病人掌控的种种手段。瑞秋最可怕的不是她用的电击疗法或是脑叶切除术,而是她对病人们的心理控制:她动不动就用集体的意志(实际上是她自己的)来绑架个人,她很清楚每个病人的心理弱点,她利用他们的弱点让病人感到羞耻,从而打击他们的自信,让他们一个个服服帖帖地按着她设下的规矩行事。病人们逆来顺受,却看不出问题。麦克墨菲从他来的第一天就和这个制度格格不入,在那里闹了个天翻地覆。可惜作为一个叛道者,他的反抗失败了,但是最为一个启蒙者,他成功了,他的一番呐喊虽然没有能把铁屋子打烂,却唤醒了以酋长为代表的清醒的几个人。瑞秋没有说谎,那家精神病院确实可以来去自由,被囚禁的是昏睡的人,当自由意志觉醒时,酋长便可以砸碎窗户,毅然离去。

在《洛基》的结尾里,康(He Who Remains)对洛基说:“你就是龙背上的一只跳蚤,不管怎么折腾你都没被甩掉,也不容易。”是的,叛道者常常是身单力孤的,面对着强大的势力,它们是撼树的蚍蜉,龙背上的跳蚤,为了自由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结果叛道者往往成为了殉道者,他们付出了生命但是得到了尊敬,他们说:“不自由,毋宁死!”叛道者们,我们敬你是条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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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电池

信任电池是加拿大电商新秀Shopify公司里广泛用到的一个概念,用来衡量两个人之间的信任指数。我不知道是谁发明了这个绝妙的比喻,可能就是Shopify的CEO Tobi Lütke本人。这个概念非常简单:当你刚刚加入公司的时候,你的信任电池的初值是百分之五十。每次你和同事合作,根据你们合作的情况,以及你是否兑现了你的承诺,你们俩之间的信任电池或是充电或是放电。总而言之,积极的合作对电池充电,负面的互动则会耗电。

为什么我说这是一个高明的概念?它提供了一个可以帮助人们坦诚地讨论相互信任的介质。想象一下以下的情形,你想和同事讨论你们之间的信任问题。你鼓足了勇气,运用你在《关键对话》(《Crucial Conversation》是一本管理畅销书,很多美国IT公司经理的必读书目)里学到的技巧,试图做到直接又不失尊重,你说:“我想聊一下我们之间的信任问题。我觉得你好像不信任我。”或者“我感觉我们之间没有足够的相互信任。”还不错,因为你说的是你的感受,没有人可以质疑你的感受。但是对方可能还是会觉得你在批评她或是责怪她,因为信任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下图中我用我最喜欢的动画人物小黄人对这种人际关系做了演示。

一个直接的信任关系

通过引进信任电池,在原方程中两人的张力关系中介入了一个第三方的物体,就改变了原来这种你我对立的状况。信任电池显示了两人之间的信任程度,因为它是一个没有生命的抽象物体,没有人会去怪罪于它,它有助于把“关键对话”中的感情成份给隔离开来。如果电池的读数低,双方都有责任。这种关系就从前面的示意图变成了下图。下次讨论信任的时候,试着这么说:“我觉得我们的信任电池快没电了,让我们讨论一下如何给它充电吧。”

加入了信任电池后的信任关系

信任电池不仅能够帮助我们衡量信任指数,它的另一个妙处在于它让我们思考充电或掉电的速度。当电量满的时候,一些小的过错对充电量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大家这时都比较宽容。然而当电池储电低的时候,任何一个过失都会让它掉电得很快,这种时候需要我们格外小心呵护和同事之间的信任。另外,正如我们所知,电池闲置太久自己会慢慢掉电,人际关系也是如此。即便和同事在手头上没有合作的需求,我们也需要不停培养和维护之间的信任,否则信任电池的读数就会慢慢地下降。

读过《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一书的读者可能会记得书中提到了“情感账户”(emotional bank account)这个概念。它和信任电池有一些相似点,都是信任的一种存储介质,但是它们又有着细微而重要的区别:情感账户是个人的,你有你的个人情感账户,我有我的账户,而信任电池是共享的。基于我们前文说的原因,信任电池更便于我们讨论两人之间的信任机制。

信任电池是一个简单又强大的概念,希望它会对你有帮助!

English version: The Brilliant Trust Bat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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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汤永宽译本 《流动的盛宴》

看到汤永宽的译本 《流动的盛宴》,忍不住指出汤老一些翻译不到位的地方。中英文法的不同要求我们不能生硬地直译,可是直译是很多翻译作品的通病。

上文说到《A Moveable Feast》是海明威写的关于巴黎生活的回忆录,读过原版后我很好奇海明威的作品翻译成中文后读起来会是什么样的,于是想在京东上找一本中译本。《流动的盛宴》英文浅显易懂,我以为找一本好的译本应该不难,结果看了几个版本的翻译,可谓良莠掺杂。令我大跌眼镜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这是一家我一直信得过的出版社,可是他们出版的汤永宽的译本真的是不敢恭维。上网搜索了一下汤永宽,原来恕我眼拙,已故的汤老生前可是翻译大家,学历和头衔都是响当当。京东上是这么介绍的:“翻译大家汤永宽名家名译,译文有口皆碑。”我这里鲁班门前弄大斧,斗胆指出汤老一些翻译不到位的地方。

首先书名的翻译我觉得有待商榷。目前图书市场上都把“A Moveable Feast”译成“流动的盛宴”,但我觉得这是误译。作者的原话是这么说的:“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lived in Paris as a young man, then wherever you go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it stays with you, for Paris is a movable feast.A Moveable Feast是一个双关语,它的本意指的是基于阴历而日期不固定的宗教节日。双关的翻译有讲究,因为一门语言里的双关在另一门语言里很可能就不再是双关──“A Moveable Feast”便是如此──翻译时可以以喻意为准。Moveable翻译成“流动”既不遵从本意(日期可以变动),也不符合喻意(stays with you),而且流动和盛宴实在不搭,也不知最早是谁把它翻译成《流动的盛宴》后就一直延续了下来。汤老在译本序里为标题给了一个很文艺的解释:“此书名为《流动的盛宴》,其意指巴黎这座世界艺术名都历久长青,人才荟萃,一些献身艺术的来到这里奋斗也在这里成名,文人沙龙,歌台舞榭,真好似朝朝寒食,夜夜元宵,年复一年,而岁岁不同,像一席流动的盛宴。”说的是不错,但这是译者自己对中文标题的解读,原作者并无此意。作为翻译我们还是要尊重作者的本意。正巧家中藏有一部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的《美国的文学》(方杰译),书中把它译成《不散的筵席》,非常地道的中文,又符合作者之意,令人信服。

京东的精彩书摘给出了汤译本中“鹰不与他人共享”一章。这一章的第一句──也就是让我大跌眼镜的那一句──问题就来了。汤老是这样翻译的:

“司各特•菲茨杰拉德邀请我们去他在蒂尔西特路14号租的那套带家具的公寓跟他的妻子姗尔达和小女儿一起午餐。”

这个在我看来是犯了翻译的初级错误。不用看原文,估计读者都感受到译文的拗口了吧!它在“邀请我们”和“午餐”之间硬生生地插入了34个字,叫人一口气读下来憋得面红耳赤才知道具体邀请的事宜原来是午餐,而不是什么晚宴或是下午茶。再看一下英文原文,其实很简单:

“Scott Fitzgerald invited us to have lunch with his wife Zelda and his little daughter at the furnished flat they had rented at 14 rue Tilsitt.”

英文原句读起来非常通顺,主谓宾补结构,请客吃饭之事一目了然,之后的跟谁吃饭,在哪吃饭,公寓如何都是补充的细节,读者可以慢慢读,洋葱一层一层剥,每一个新的语义只修饰之前的内容,读的时候有很多地方可以自然换气,不用怕一口气憋不下来。这是英语文法的优势,海明威用他的母语写作轻松自然。

“Scott Fitzgerald invited us to have lunch(换气)with his wife Zelda and his little daughter(换气)at the furnished flat(气息短的可以在这再换一口气) they had rented at 14 rue Tilsitt(换气).” 

这个例子是展示中英语言差异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值得好好反思。汤老翻译错了吗?其实也没错,它是一个标准的直译。如果要把原句用一句话翻译出来,就只能这么译,但是它不符合中文写作和阅读的习惯。中文和英文句法结构的不同(比如中文里没有定语从句)要求我们不能生硬的直译。那么怎么翻译才能不气短呢?分拆!我们可以在定语从句那里把它拆成两句。

“司各特•菲茨杰拉德邀请我们去他家和他的妻子姗尔达和小女儿一起共进午餐。他们在蒂尔西特路14号租了一套带家具的公寓。那个套间是什么样子我记不大清楚了,只记得房间阴暗而且不通风…”

是不是好多了?适当长度的定语和状语没有问题,修改后第一句的长度是可以接受的,第二句把定语从句展开,然后正好接上第三句(汤老译的)说公寓的事,衔接自然。

我们再来看一个类似的例子。先看原句:

“At this time Zelda could drink more than Scott could and Scott was afraid for her to pass out in the company they kept that spring and the places they went to.”

汤老的翻译:“这时姗尔达的酒量比司各特大,因此司各特生怕她会在他们这年春天结识的朋友们面前和他们所去的地方昏倒。”

这里汤老再一次地把谓语“生怕”和宾语“昏倒”给分了家。其实一个小小的改动就可以修复这个问题:“因此司各特生怕她会昏倒在他们这年春天结识的朋友们面前和他们所去的地方。”

汤译本最大的毛病就是生硬直译的地方太多。我觉得一个成功的翻译作品应该是在你把它作为中文原作来读的时候,也能感到顺畅而不别扭。

第三例,原句:“Scott was being the good cheerful host and Zelda looked at him and she smiled happily with her eyes and her mouth too as he drank the wine.”

汤老的翻译:“司各特此时正当着友好而愉快的主人,而姗尔达凝视着他,看到他喝酒,便用她的眼睛和她的嘴巴微笑起来。”

“用她的眼睛和她的嘴巴微笑起来”──中文里没有人会这么写吧!现在人工智能翻译都能够做到巧译,而不是直译。我们来看一下谷歌翻译:“Scott 是一位开朗的好主人,Zelda 看着他,当他喝着酒时,她的眼睛和嘴巴也带着幸福的微笑。”我宣布,这个回合谷歌翻译胜出!

最后一例。“他把失败归咎于巴黎,这其实是组织得最适宜于一个作家在其中进行写作的地方。”(“He laid the failure to Paris, the town best organized for a writer to write in that there is,”)看到这句,是不是感到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我都怀疑汤老在1999年时是不是参考了当年拙劣的早期机器翻译软件。为什么不用最通俗的大白话说呢?“巴黎是最适合作家写作的城市。”

我敬佩的翻译大师傅雷在1951年给宋奇的信中写到:“像你这样对原作下过苦功之后,我劝你第一要放大胆子,尽量放大胆子;只问效果,不拘形式,原文风格之保持,决非句法结构之抄袭。(当然原文多用长句的,译文不能拆得太短;太短了要像二十世纪的文章。)有些形容词决不能信赖字典,一定要自己抓住意义之后另找。处处假定你是原作者,用中文写作,则某种意义当用何种字汇。以此为原作,我敢保险译文必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成功。”傅雷大师所言极是,于我心有戚戚焉。

上一次吐槽了潘振华翻译的《沙丘》,这次连翻译家协会旗下资深翻译家的作品都这么经不起推敲,我对中国翻译市场的质量堪忧。老一辈翻译大师傅雷杨绛之后就真的后继无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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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流动的盛宴》:向海明威学写作

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lived in Paris as a young man, then wherever you go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it stays with you, for Paris is a movable feast.

Ernest Hemingway, 1950

《流动的盛宴》1是海明威写的回忆录,记录了他和家人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在巴黎生活的经历。原标题A Moveable Feast实际上是双关语,它的原意指的是一些基于阴历而日期不固定的宗教节日,比如复活节。海明威借用它来比喻他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的岁月。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如果你年轻时有幸在巴黎居住过,那么不论你这辈子走到哪里,巴黎都会跟随着你,因为巴黎是一场不散的盛宴。”

作为二十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海明威的写作特征鲜明,对欧美的文学有着深远的影响。他特有的简洁紧凑的风格在这部回忆录中就可见一斑。

第一是他的用词。读这本回忆录的第一感觉就是:它的英文很浅显。就像他的其他作品一样,他挑选的词汇都是再平常不过了。比如我们来读这一句:“It was easier to think if I was walking and doing something or seeing people doing something that they understood.” 或者是这一句:“The meals were simple and excellent and the dining room and the wood-planked public bar were well heated and friendly.” 他选用的了easy、excellent、friendly和simple这样simple的形容词,而动词的选择是do、 understand和think这样寻常的词汇。要不是我告诉你这是海明威的作品,你是不是都不敢相信它出于大文豪之手?惊讶之后是不是觉得有一点清新的感觉?所以即使你的词汇量不大,也是可以写出好文章的。

其次是在句式上,海明威大量地采用简单句式而不用从句,这个也是有点不可思议。英文语法的一大特色就是从句,也是我们学习英文时最头痛的地方,一句话可以有数十行,从句叠从句,是无数英语考试的法宝。海明威摒弃了从句,并不意味他写的都是短句。他喜欢用and作为连接词,将并列句(并列句不是从句)连起来。我们来看一个例子:“She loved to swim and was a beautiful diver and she was happy with that life and would want him to work and everything would be disciplined.” 一般来说,英文并列句在连接词(比如and)之前会放一个逗号,可是海明威省掉了逗号,这样让他的句子读起来有一种特别的紧凑感──这是他的一个招牌特色。我们再来读一句:“Scott told me about the Riviera and how my wife and I must come there the next summer and how we would go there and how he would find a place for us that was not expensive and we would both work hard every day and swim and lie on the beach and be brown and only have a single apéritif before lunch and one before dinner.”感受到那种紧迫感了吗?

海明威不仅在用词用句上精炼,他在小说的内容上也推崇精简。他有一个著名的“冰山理论”或叫“省略理论”,在《流动的盛宴》里就有阐述:“This was omitted on my new theory that you could omit anything if you knew that you omitted and the omitted part would strengthen the story and make people feel something more than they understood.” 他说,如果你是有意识地省略一些你知道的内容,这反而会加强你的故事;相反,如果你并不了解你省略的内容,那么这种省略是毫无意义的(“If you leave or skip something because you do not know it, the story will be worthless.”)。他在另一本书中总结到:“冰山的尊严在于它浮在水面上的仅有的八分之一。”(“The dignity of movement of an ice-berg is due to only one-eighth of it being above water.”)

海明威冰山理论的一个代表作就是他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老人与海》。这是一本薄薄的只有一百多页的小说,它的故事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但是它并不缺乏背景:那个海边小村庄和村里的每一个居民,包括他们的生活和习俗,都是作者仔细思考后被有意识地省略的内容。如果把整个背景都写到故事里,那么小说会变成一个大部头,同时失去了让读者自己领会想象的空间。作者呈现出的薄薄的小册子是冰山最精华的顶尖。

在巴黎的岁月,是海明威刚刚开始尝试作家生涯,探索写作和建立自己风格的时期。在《流动的盛宴》里,你可以读到他对写作的心得。

海明威的写作遵守严格的作息纪律。他每天写作不告一段落不停笔,停笔的时候必定已经想好了下面会发生什么。这样的话,第二天就一定能够继续。收工之后海明威就再也不去想他的写作,而是把注意力放在观察生活和阅读上,同时让他的潜意识在不知不觉中接着工作(“That way my subconscious would be working on it”)。在书中《迷惘的一代》一文中,他用井水来解释这种有节制的创作。他说,永远不要(在一天内)用尽你创作的源泉,在井的深处还有东西的时候就停下来,在夜晚的时候让灵感的泉水重新将它注满。

当海明威遇到写作的瓶颈的时候,他会对自己说:“别担心,你一直能写的,现在也可以。你要做的就是写一个真实可信的句子。写你所知道的最真实的句子。”(“All you have to do is write one true sentence. Write the truest sentence that you know.”)所以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部优秀的小说开始于一个真实的句子。当他写得顺利的时候,他会进入一种境界,就仿佛故事在写自己,而他却都要跟不上了。(“The story was writing itself and I was having a hard time keeping up with it.”)

读《流动的盛宴》,你不仅可以学到简洁紧凑的英文写作,你还将随着作者走进他在巴黎的日子,那个被伍迪艾伦誉为“黄金时代”的巴黎。海明威和当时在巴黎的其他文化名人一样,尚未成名,还在努力,许多轶事在他笔下娓娓道来,清新,谐趣。这是一段贫穷而快乐的日子,就像他说的:“But this is how Paris was in the early days when we were very poor and very happy.”

注释1. 我对书名的翻译有异议,具体详见点评汤永宽译本 《流动的盛宴》。但为了搜索引擎能够找到我的文章,也只好随大流,在本文中一律称为《流动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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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流动的盛宴》:向海明威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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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道院博物馆:一场与中世纪的邂逅

如果你问我心目中纽约最棒的景点是哪个,我的答案也许会让你诧异──它不是自由女神像,也不是时代广场,而是修道院博物馆(The Cloisters)。

修道院博物馆

纽约的博物馆不计其数,你肯定知道大名鼎鼎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简称The Met),以及现代艺术博物馆(昵称MOMA),也许你还知道由著名建筑师赖特设计的现代艺术博物馆──古根海姆,但是你很有可能不知道修道院博物馆。低调的它不去曼哈顿市中心和其他博物馆争锋,而是选择避开这喧嚣的闹市,在曼哈顿北边崔恩堡公园(Fort Tryon Park)的高地上,自辟一处,眺望哈德逊河。还没走进博物馆,你就已经忘记了尘嚣的烦恼,开始准备进入中世纪的殿堂。

修道院博物馆其实和中央公园的Met一样都是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旗下的,它专门收藏欧洲中世纪的艺术品和建筑。博物馆本身是按照中世纪的建筑风格建造的,建筑师和博物馆长在法国南部考察了多处中世纪的古迹,所以你在这能看到中世纪不同建筑风格的痕迹。大英博物馆也收藏了很多古建筑,很多残壁断柱被毕恭毕敬地供在那里让人们观赏:文物是文物,展厅是展厅。修道院博物绝妙之处是它把文物和博物馆融为一体。比如你看这扇中世纪的门,它又是展览的文物,又是博物馆具有功能性的一部分。馆内展览的建筑文物大多都是用这样的方式呈现的。除了很多的拱门和彩色玻璃窗外,甚至连西班牙一个教堂的后殿和法国十二世纪的教会礼堂也被整合进来了。要称道的是这里所有的文物都是收藏家──包括背后的资助者洛克菲勒──从欧洲收购后捐赠给博物馆的。

来自法国南部12世纪的礼堂

博物馆最出名的自然是它的回廊(cloister),这也是它的名字的由来。回廊是中世纪修道院一个重要的建筑组成部分。它是一个长方形或是正方形的露天庭院,四周环绕着有盖的走廊,将教堂、礼堂、宿舍和食堂等连在一起,所以说回廊是僧侣日常生活的纽带,他们每天在那里穿梭,脚步匆忙地去他们要去的地方。修道院博物馆里共有四个回廊,其中三个带有庭院式花园。它们分别是Cuxa, Bonnefont和Trie,都是这些建筑文物在法国来源地的地名。拿Cuxa举例来说吧,它是一个很正式的花园,中央是一座喷泉。十字交叉的通路将整个花园分成四个方块,每个方块的正中种有一株海棠苹果,所以Cuxa花园是一个非常对称的花园。相比之下,其他两个花园就随意一些。不要小看这三个花园里的植物,这里的每一个花花草草都是博物馆御用的植物学家严格按照中世纪的物种精心挑选的,一些古老的品种现在已经没有了,就拿最接近的现代品种代替。这些植物在当时不光有观赏性,还有功能性,被作为食物、草药、和颜料等用。可以说,站在这样的花园里,你就瞬间穿越了时空:这柱头、回廊、喷泉和植物完全复原了中世纪的样貌。

Cuxa回廊
十六世纪荷兰的织锦

博物馆里仅有的一家咖啡店就位于Trie回廊,点心很一般,但是就餐环境而言,没有比它更富有历史性的了。在这里坐上半个钟头,静静地享受时间的流逝,近千年前中午的太阳也是这样的灿烂,花丛间的蜜蜂也是这样的繁忙,时间就仿佛凝滞了一般,一千年的人类历史似乎没有发生过。和这回廊相比,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如果你来纽约,我邀请你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来这和中世纪进行一番私密的对话。

在Trie回廊享用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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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与孩子

读《爱心树》有感而改写的一个新的童话故事,献给全天下做父母的和做子女的…

Image by Please Don’t sell My Artwork AS IS from Pixabay

从前有一株大树,她深爱着一个孩子。

每天孩子都到大树下玩耍,他围着树和其他孩子捉迷藏。他爬上大树,在树杈上用草绳编了个小窝,在那里一躺就是一个下午。

大树的枝干粗壮而有力。孩子用小木凳做了一个秋千,挂在树干上。他荡起秋千,大树稳稳当当,他感到十分安全。

每天孩子和大树道别时大树都会说:“去吧孩子,我在这里等你。”

炎炎夏日下,孩子在树下看书乘凉。下雨了,大树用密密的树枝和叶子替孩子撑起了一丝不透的“雨伞”。

哦,大树是多么地深爱着孩子!孩子也爱着大树,他在树干上刻下了“我爱大树”四个字。

渐渐的孩子长大了,开始有了烦心的事。大树总是耐心地倾听孩子的诉说。一天孩子带来一个女孩子,他们在树下野餐聊天,大树也很开心。

一次孩子在树下荡秋千,一不小心没有抓紧,掉了下来,摔折了腿。大树很自责,她从自己身上挑选了一条结实的枝干,让孩子把它截下来做成了支架和拐杖。慢慢的,孩子的腿康复了,大树松了口气,从此大树再也不让孩子在她那荡秋千。

随着孩子的长大,他和大树说的话越来越少,也没有像以前那么经常来她那里。只要孩子来,大树就会默默地陪伴着他;告别的时候,大树一如既往地说:“去吧孩子,我在这里等你。”

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孩子突然来找大树,他非常的不开心。大树没有办法安慰孩子,孩子很失望。大树伸出枝条给他挡雨,孩子厌烦地把枝条甩开:“我不要你的保护。”于是在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孩子跑了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大树在他身后喊到:“我在这里等你。”她的声音被风雨声给淹没了。

过了很久孩子都没有回来。每年翅果成熟的季节,大树都会随风送出翅果去探听孩子的方向,但是都没有孩子的消息。

许多年以后,有一天孩子终于回来了。他已不再是孩子了,他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这次他把全家都带回来了,他们在大树下野餐,他的孩子们围着大树做游戏。这时的大树已经老了,她的树叶不再稠密,有点稀稀拉拉,那个曾经为孩子稳稳地支撑起秋千的枝干已经枯干。大树看到孩子回来,又是激动又是高兴。

孩子一家在大树那逗留了很久,大树每天都非常幸福。终于有一天孩子对大树说:“我们要走了。”大树说:“好的,去吧孩子,我在这里等你。”

可是这次一走真的是很久。终于有一天孩子回来了,可是大树不见了,只剩下了树桩。当地的人告诉他大树真的老了,一次暴风雨中她的主干折了,从中劈成两半,枝条叶子落了满地。政府因为安全原因,把断枝全部截断运走了,只剩下了这个树桩。孩子怔怔的看着树桩发呆,树桩侧面还依稀可见孩子当年刻的“我爱大树”,只是再也没有人会像大树那样说“去吧孩子,我在这里等你。”

注:Shel Silverstein的The Giving Tree(中文名《爱心树》)是一部著名的儿童绘本,原故事中大树对男孩的溺爱以及男孩的自私和索取无度,也一直饱受争议。笔者取其设定,试着换了一个角度来写,希望和大家能够有所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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